第289章 工业科学(2 / 3)
键的是,越国、洪州共和国等先行采用虞国标准的国家,其工业产品在联邦市场的占有率半年内提升了17%。
最终,会议决定分阶段推进工业标准统一:第一阶段(三年内),钢铁、水泥等基础产业采用虞国标准;第二阶段(五年内),纺织、机械等轻工业完成标准对接;第三阶段(十年内),实现全产业标准统一。
为确保落地,成立“联邦标准委员会”,由虞国主导,各国选派技术专家参与,负责标准的修订与解释。委员会下设“标准认证中心”,对各国工厂的产品进行抽检,符合标准者发放认证标志,联邦政府采购优先选择带标志的产品。
这一系列举措的推行,让玄中城的讨论最终落到了实处。当各国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依旧还在讨论的时候,议事大厅的公告栏上,出现了三份文件的副本:《教育基本法》《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工业标准统一提案》。
没有制度优劣的定论,没有权力分配的细则,却为联邦的发展划定了清晰的轨道。朱昭熙在收到会议纪要后,也是无限的感慨,这就是历史发展的规律,思想的争论终会平息,留下的只有解决问题的办法。教育、技术、标准,这三样东西,才是真正的‘一锤定音’。
此时的大明联邦,虽仍存在政治体制的差异,却已在发展根基上形成共识。各国的工厂里,工人开始学习统一的技术手册;学堂中,孩童背诵着相同的算术公式;集市上,贴着联邦认证标志的商品逐渐取代了杂乱的非标产品。一个以工业实力为基石、以教育普及为支撑、以技术标准为纽带的新时代,正在悄然拉开序幕。
玄中城的秋意渐浓时,《大明联邦教育基本法》的讨论刚刚结束,各国代表就悄然将讨论重心转向更根本的议题,联邦宪法的制定。
这场始于思想碰撞的讨论,历经多月的沉淀,终于触及大明联邦存在的基石:当各国制度差异已成定局,究竟以何种原则维系这个由朱家宗室主导、却又容纳多元发展路径的共同体?
教育法与知识产权法的顺利通过,为宪法制定提供了关键参照。前者证明,即便政治体制迥异,各国仍能在 “国民素质提升” 这一根本利益上达成共识。
后者则揭示,联邦层面的规则设计,能有效降低各国交往的制度成本。这让原本对 “宪法” 持怀疑态度的保守派也不得不承认:没有共同遵循的底线规则,联邦的工业协作与资源流动终将沦为空谈。
宪法制定的核心争议,从一开始就聚焦于 “继承制度”。这并非简单的皇位传承问题,而是直接关乎联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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