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大国改革(五)(1 / 3)

为激活文化市场,他学习虞国的专利保护制度,推行着作权保护制度,规定 “凡在扬国境内刊印的书籍,需在‘崇文馆典籍处’登记备案,未经作者许可不得翻印,违者罚款”。

同时设立 “文化发展基金”,每年从商税中提取三成注入基金,用于资助民间书院、印刷作坊与戏班剧团。基金申请采用 “匿名评审制”,无论申请者身份高低,只要其项目 “有助于文化传播或创新”,均可获得资助。

这些措施迅速见效。扬国都城的印刷厂从改革前的 7家增至 156家,书籍种类从以经史为主扩展到科技、异域风情、社会理论等多个领域。

其中《联邦诸国制度对比》《南洋风物考》等书籍多次再版,甚至远销明国、宁国。文化产业的繁荣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收益 ,仅书籍外销一项,便让扬国的年财政收入增加 2%,为后续改革提供了资金储备。

第二步是强化基础教育,将文化优势转化为人口素质优势。朱祁铸在改革政策中规定:“每县需设立至少两所官办蒙学,凡七岁至十五岁的孩童,无论贵贱,均可入学,学费由县府财政承担。”

蒙学课程在保留 “三字经、百家姓” 的基础上,增设 “算术”“博物” 两科,教材由国家研究院统一编写,其中 “博物” 科收录了动植物、矿物、机械原理等基础常识,首次将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为确保落实,他建立教育督导制度:由翰林院学士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巡查各地蒙学的开课率、师资水平与课程完成度,结果直接与县令的考核挂钩,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县令,将被调往偏远地区任职。

同时,他还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办学,规定 “私人创办的书院若达到官办蒙学的教学标准,可获得与官办同等的经费补贴”。改革不久之后,扬国的孩童入学率从原来的不足 1% 提升至 33,识字人口占比突破 30%,为工业改革储备了基础劳动力。

在文化产业与基础教育形成良性循环后,朱祁铸才将改革重心转向工业领域。他的策略并非另起炉灶,而是 “在工部框架内注入新动能”。首先,他下令将工部下属的 “营缮清吏司” 改组为 “工业标准司”,专门负责制定扬国的工业技术标准。

标准司的首要任务,是全面对标虞国的工业体系,组织工匠与学者研究虞国的《机械制造标准手册》《钢铁冶炼规范》《纺织工艺指南》等技术文献。

结合扬国的原材料特性进行本土化调整,最终形成《扬国工业标准第一辑》,涵盖钢铁、机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