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大国改革(二)(2 / 3)

府事务。

其任免需经 “国务会议” 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国务会议由各省督抚、军方将领及士绅代表共五十人组成,取代了原有的 “廷议” 制度。朱奠培在首次国务会议上明确:“内阁总理需对全国政务负总责,朕仅保留礼仪性职权。”

为确保过渡平稳,首位内阁总理由跟随朱奠培多年的老臣徐有责担任。徐有责曾主持夏国旧地的接收工作,熟悉跨区域治理,且在军方与士绅阶层中均有较高威望。

其上任后的首要任务,是制定《内阁与六部权责划分细则》,明确:六部仅负责具体执行,政策制定与资源调配权收归内阁。

原属皇帝直管的 “密折奏事” 制度被废除,所有政务需通过内阁统一流转;五都督府的军事行动,需提前七日向内阁提交预案,经总理签字后方可执行,但战时紧急调动除外。

这一调整直接解决了效率问题,以矿脉纠纷为例,原流程中需皇帝亲自裁定,如今改由内阁下设的 “资源统筹司” 协调,五都督府需按司内制定的《矿脉开发优先级表》。

行事表中明确 “军用矿产优先于民用,大宗矿产优先于稀有矿产”,并规定 “冲突地区由内阁总理派遣专员仲裁”。实施首月,南洋群岛的矿脉冲突便减少了 60%,矿产运输效率提升近四成。

第二步是重构军事体系,朱权时代的五都督府制度,虽将兵权集中于皇帝,但在实际运行中,各都督府为争夺军费与资源,常出现 “各自为政” 的现象。

朱奠培按朱权的建议,在五都督府之上设立 “军事委员会”,由内阁总理兼任委员长,成员包括五都督府大都督及三名非军方背景的战略顾问。

委员会的核心职能是 “制定五年军事规划”,明确各都督府的职能边界:海军都督府专注于太平洋舰队的建设与维护,陆军都督府负责陆地防务及边疆治理,空军都督府承担侦察与通讯任务。

禁军都督府负责都城及皇室安全,锦衣都督府则保留情报收集与反间谍职能,但需定期向内阁提交工作报告。

军费分配机制的改革尤为关键,朱权在《宁政革新策》中指出:“军费若由皇帝随性拨付,必致军队私化。” 宁国因此建立 “军费预算制度”,每年由军事委员会根据五年规划,制定详细的军费开支方案,经内阁审议后提交国务会议表决。

通过后方可纳入国家财政预算。预算中明确 “人员薪资占比不低于 40%,装备采购不超过 35%,训练经费不低于 20%”,避免了以往 “重装备轻人员” 的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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