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第 132 章(3 / 6)
主被她噎住。瞅了一眼乱糟糟的房子,心里竟也生出一丝嫌弃来。
“大妹子,你刚才说有办法,是不是说把房子买下来,然后分割成好几个部分,再卖给其他儿子?”
吴大婶瞅了她好几眼,朝她竖了个大拇指,“我还没说你就能想到,你可真厉害!没错!可以这么办!”
这种方法在前世根本行不通,可这年代却是可行的。
钱淑兰不知道的是。
为了加强国家控制,使私有房产重新回到国有怀抱,国家在1956年出台了一项新政策《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
改造的具体方式有两种:
一是国家经租,即“由国家进行统一租赁、统一分配使用和修缮维护,并根据不同对象,给房主以合理利润”。
二是公私合营,即对“原有的私营房产公司和某些大的房屋占有者,可以组织统一的公私合营房产公司,进行公私合营”。
两种方式当中,国家经租是绝对主流。
国家经租,不仅仅意味着房主丧失了经营自主权,还意味着房主同时也丧失了房屋所有权——按相关规定,“凡是由国家经租的房屋,房主只能领取固定租金,不能收回已由国家经租的房屋”。
也就是说,国家经租只不过是将城市私有房强制收归国有但又回避国有化这个称谓的手段。
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所有权。因此业主死后,经租房屋不能允许他的家属继承。
现在大部分的房子其实只有房产执照,并没有土地证,土地是属于国家的。
吴大婶跟她解释,“不过不是像你说的那样卖给其他儿子。而是你买下一套房子,然后交由国家经租,到时候就可以让你其他的儿子过来租赁。户口也可以顺势落到上面。”
国家规定国家经租的房子可以落户,但是需要随租人申请。
“像你这样为国家作贡献的房主是享有户口优先分配权的。”
钱淑兰嘴角抽抽,照这个说法,这房子只能落户,根本不属于她的,哦,对了她还可领到房租。
“就不能两全吗?”钱淑兰有些挣扎,花这么大的价钱买房子,却不属于自己,咋这么憋屈呢。
吴大婶摇了摇头。
钱淑兰想了想道,“不如这样吧。你帮我找三套,一套是按照你说的可以用来经营国家经租的。两套就是我们自家作为落脚点。我家儿子多,我得给他们每人买一套房子。”
她不可能让自家的房子里有外人住进去,那样稍不注意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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