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爱的故事(17 / 23)
来到我家,向我打听煮酒到底犯的是什么法,说这关系到我辈的家业资本,怎么能说禁就禁?我还听他们说,查牌差役已经在乡下敲诈了某酒馆很多钱了。
后边还有很多话,最后一句话是:天下衙门如此,又怎么能怨恨洪秀全呢!(注9)细品上述两个故事,毛渠系统中体现出来的实力格局,属于加害能力相差悬殊的捕鱼格局或抽水格局,而不是利益交换格局。这与刘瑾是一样的。我不能给你什么甜头,但我可以让你尝尝苦头。我成事不足,但我败事有余。你不想被害得倾家荡产,就要掏钱。差役和刘瑾一样想害谁就害谁,被害一方完全是任人宰割的鱼肉,只能找乡绅哭诉一番。按照李榕的说法,由于被害者不敢和差役们对抗,差役的胆子便越来越大。但是替那些小商贩和小老板想一想,究竟是对抗合算还是屈从合算呢?只要不封商店,只要差役的敲诈策略是分步骤进行的——先卖鼠药,再卖盒子,再收罚款,一笔钱分成三次敲,每一次敲诈的数目都让对方不值得翻脸拼命,那么,个体小商贩还是屈从合算。如果小商贩胆敢拼命,“妨碍公务”,差役们更有机会敲诈一笔,小商贩更不合算。
不过也可能有另外一种计算方式。假如李榕这位乡绅答应小商贩和小老板们的请求,专门替他们打抱不平,成立一个商会之类的自我保护组织,按期收一笔会员费,乡绅本人在必要时可以直接找县太爷告状,县太爷处理不利时便联合别的协会提出罢免案,那么,基层的利害计算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小商贩单兵作战的时候,每个人都不值得为了一笔小钱与官家冲突。如果有了商会,为了众人的一点点小钱便值得冲突甚至上访。从李榕的角度考虑,越显得自己有用,越有理由多收会员费。从会员的角度考虑,养活李榕一人比养活一堆差役便宜多了,而且交过会员费后,只要找李榕一说,李榕就去找县太爷,差役的顶头上司就心慌了,就要处分人了,这该有多么省事,多么牛气?据说民主不能当饭吃,据此判断则不然。商会之类的聚集民间实力的制度,可以保护小商贩安心干活挣钱吃饭,让那些搞米面加工的小老板有动力去生产更多的大米白面,让那些在酒馆打工的人保住饭碗,不至于失业。在这个意义上,民主权利是可以换算成大米白面的,而且价值不菲。
当然,扯这么远已经属于畅想了。李榕的时代是官员们替民做主的时代,民众要自己做主,官吏们当然要坚守阵地;民众想加大压力逼官吏退让,官吏们岂能向压力低头。如此一来二去,难免就有点“聚众闹事”的味道,更准确地说,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