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先天灵宝 妖神之子混灵(4 / 4)

。”

混灵负手而立,霸气的说道,当看到秦九歌身上的气息不过玄仙圆满时,脸上更是闪过一丝轻蔑。

他妖族居于不周山,为洪荒主宰,天帝陛下雄才大略,君临天下,麾下十大妖神,所向披靡。

洪荒之中但凡闻他天庭十大妖神之名,谁不退避三舍。

他为妖神之子,地位尊贵,便是洪荒之中的大族见到他,都要恭敬三分。

人族羸弱,一向被他妖族当成血食,同境之中,都未必是他妖族的对手。

更别说如今他的修为,远远凌驾在这人族小子身上。

等他将宝物拿到手中,都时候再将这人族小子斩杀,当成血食吞噬,岂不妙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