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路遇打劫的(4 / 6)
姜小蛮转过头看了一眼车厢里,这会儿小堂倌脑袋靠在车厢左边窗子上睡得真香,姓萧的姑娘蜷缩在车厢另一头,身上盖着件白狐长袍眼睛轻阖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姜小蛮眼睛盯在那狐袍之上,心里暗暗道,“也不知是不是上一回听萧姑娘唱曲时,词曲中提到的那件!”
离开老庙村不久,便在驿站中将那两封费劲笔墨辞藻的信寄了出去。
一封给爹爹,一封给娘亲。
大夏的驿站,书信规格不同,所支付的银子也各有不同。
其中又以飞隼与苍鹰书寄价格最为高昂。
一封不到一两重的信,却是要实打实的一两黄金。
不过这速度比起寻常马匹来也当真快出不少。
飞隼与苍鹰都属天空霸主,尤以拿丹药熬养开了灵智的更是如此。
只要不出南域,早间寄出,收信人晚间便是能够拿得到。
至于其他四域,最慢也不过三天时间,只是价格上也得翻个五六番。
若是用寻常马匹来邮寄,最快也得要小半月时间。
虽说是有了银子,可姜小蛮在驿站徘徊了许久。
最终,还是决定用寻常马匹来寄这两封极度有可能引起家中世纪大战的‘家书’。
不过,给姜耀的那一封信,他最后还是决定用八百里快马去寄。
算起时间来,比起娘亲那一封多多少会早到那么几日。
这种事急不来,能拖则拖。
“爹爹,当儿子的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姜小蛮晃了晃脑袋,轻甩手中缰绳,低声自语飘扬前行。
靠水的地方总是容易起雾,秋天的澜沧江边更是如此。
若是岸边有青山时,山峰挡住了水汽,这雾就愈发大了。
荒道之上,皑皑白雾中,能做许多事情。
不适合商贾游人赶路,却极适那盗匪拦路做那无本生意。
姜小蛮的马车终是脱离了官道,进入了雾气弥漫的荒道间。
不知觉间,空气中的水汽也大了不少。
浓雾天不赶路,这是江湖上最浅显易懂的道理。
那身背枪匣驾驭着马车徐徐向前的少年,当然也很明白这道理。
不过,他并不在意。
甩了甩手中缰绳,由三匹良驹牵引着的马车在雾气中一路飞驰。
虽已入秋,可在靠山靠水的地方,这花却也依旧是开的极好。
花非花,雾非雾。
朦朦胧胧不能一眼看穿的感觉,可不就似这座水深无比的江湖。
先前,在老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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